学位与专业

设计学博士(学术型)

设计学博士主要培养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设计研究能力,广泛了解国内外有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科学地解决设计领域的实际问题,成为胜任设计学科及相关领域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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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简介

设计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主要研究设计创新的规律、行为和文化价值。本学科于1993年在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当时的学科名称为工业造型艺术),2005年获得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设计学全国首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学术梯队,形成了“科学与艺术结合、产学研协调发展”的学科特色本学科依托汽车车身先进设计与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意工业设计中心等一批教学与科研实验室,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和大量横向设计课题。本学科点现有博士生导师6名、教授10名、副教授10名,是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设计研究能力,广泛了解国内外有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科学地解决设计领域的实际问题,成为胜任设计学科及相关领域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 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

  • 设计历史与理论(Design History & Theory)

  • 信息与交互设计(Information & Interaction Design)

  • 环境艺术设计(Environmental Design)

 

学制与学分

  1. 实行以4年为基础的4—6年弹性学制;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学习年限最少为5年(含硕士教育阶段),最长不得超过8年。

  2.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3. 博士生应在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下进行培养,在导师指导下选学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并应取得创造性成果。

  4. 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5.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80学分。

毕业总学分

课程总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

学位方向课

学术活动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

公共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选修课

80

8

2

3

3

2

2

68

课程设置

1、课程学习要求

(1)设计学博士课程内容是在设计学学术型研究生硕士课程基础上的深化和扩展,强调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2)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要求修完该学科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再修完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

(3)第一学期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2、课程体系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课程所修学分的总和为8学分。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1)学位基础课(5学分)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科基础课。

① 思想政治理论课(2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为博士生必修课。

 ②学科基础课(3学分)

学科基础课包括《设计系统理论与方法》、《设计艺术史论》和《环境艺术形态学》,均为3学分,学生应根据研究方向选择1门。

(2)学科方向课(3学分)

学科基础课包括《设计知识与用户知识》、《设计战略》和《环境艺术设计》,均为3学分,学生可选择1门。

(3)补修课程

对缺少本学科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但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时间

备注

学位基础课程

 A1000001D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A1008001D

设计系统理论与方法

3

至少选一门

 A1008002D

设计艺术史论

3

 A1008003D

环境艺术形态学

3

学位方向课程

 

设计知识与用户知识

3

至少选一门

 

设计战略

3

 

环境艺术设计

3









注:跨学科报考的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硕士骨干课程2门。

学术活动(2学分)

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至少在设计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两次以上,整个论文期间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学习期间一般应听取5次以上的学术报告。

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

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至少在设计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两次以上,整个论文期间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学习期间一般应听取5次以上的学术报告。

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

博士生综合考试

具体要求见《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综合考试暂行规定》。

开题报告(2学分)

设计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必须在答辩前2年以上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必须要有明确的科研课题作为支撑,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学术深度。文献综述阅读文献量不少于50篇(本),其中国外文献不少于20篇(本)。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将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除保密论文外,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学位论文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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