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设计艺术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拨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学院博士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共4人。

       4、按学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学科考核小组组长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共5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综合考核。

     三、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但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月-2月(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1.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外语水平要求请参考http://design.hnu.edu.cn/index.php/bulletin/2216-2018doc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2.电子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 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2)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

      (3)推荐信:请考生到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栏目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推荐人填好后,考生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即可。

    五、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的依据是申请者提交的基本材料,重点审核: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书、专家推荐书等。

    1、研究成果

      主要包括: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复核时需提交原件查验,如发现造假取消申请资格。

    2、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一定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专家推荐书

      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申请人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如果推荐书的撰写弄虚作假,学院将直接取消该生的考核资格。

      在材料考核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名单将于3月9日在设计艺术学院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在来学校参加考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六、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分为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和三个环节,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满分成绩为20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专业基础知识进行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申请人撰写的科研计划书。测试满分成绩为40分。

     3、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科研兴趣与潜力等,测试满分成绩为40分。

    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七、录取和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八、监督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0731-88822418。

     九、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8年1月至2月(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2)材料审查:2018年3月

        3)学科综合考核:2018年3月13日下午13:00-18:00

        4)公布拟录取名单2018年3月下旬

     十、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方案由设计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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