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补充规定

(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4年9月10日通过)

为确保我院设计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湖大研字[2012]23号)的相关规定,对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发表要求做相关规定如下:

设计学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除满足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以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博士就读期间,在国际英文期刊上发表1篇和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本规定自201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执行。

如学校政策变化或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竟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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