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招收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除满足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需要同时满足外语水平及学术成果的相关要求。
1. 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
(2)托福考试成绩≥90分。
(3)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6.5分。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500分。
(5)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6)美国、欧盟、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参加英语等非中文语种两年及以上学制(不含延期)授课并获得学位,并经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
(7)为鼓励跨学科招生,跨学科考生按照其硕士学位学科所在湖南大学对应学科的相关外国语要求执行。本条款需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
2. 学术成果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硕士学制(不含延期)为两年以下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要有国内外公开期刊、会议发表学术论文(需要有刊号、会议论文集书号或DOI)的经历。硕士学制(不含延期)为两年及以上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暂不做要求。
说明:
1. 上述外语水平要求(1)-(4)项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须为报名截止日期近6年内取得。
2. 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