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学院分别于3月14日、3月16日下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徒手画、面试等环节的相关考核,按照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细则中的成绩计算方法对申请同学进行了总分计算和排名,并于3月17日进行了初次公示。公示期间,我院发现原数据录入存在错误,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复议,特重新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3月23日,如有异议或者有申请放弃转专业者,请于3月23日17点前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电话:0731-8882418,联系人: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