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至5月19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如有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公示期内电话告知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纸质说明。联系电话:0731-88822418。
在拟录取阶段,学校将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者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必须在5月底前将档案调至设计艺术学院,具体调档事宜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31-88822418。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