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院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审核。
4.按学科成立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拟进入考核与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学院将在“2021博士生报名”(QQ群号:637141613)中通知。请考生以实名验证申请加入,学院将在QQ群中进行复试确认。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弄虚作假者或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拟录取考生在来校报到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工作细则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核查。
三、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使用南软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另选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平台,请提前下载安装)。
2.考核、复试时间:4月22日,8:30-17:00
四、考核与复试
每位考生的考核与复试时间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一)分值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英 语: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100分(60分合格)
综合测试:100分(60分合格)
硕博连读:
综合测试复试: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根据考生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话语连贯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和得体性进行评分。
2、专业课一: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设计学专业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展示其个人独立或小组合作设计制作的作品集,复试小组负责对作品集进行评分,并随机选择作品集中的2个作品进行专业考核。考生应清晰简要介绍作品创作过程,所使用的方法、工具和方案细节;作品集应反映设计者的设计思维和完整设计过程;设计方案视觉效果、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成熟度;设计作品有红点奖、IF奖、红星奖等获奖或成果评价为优秀作品。跨专业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展示其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在其专业领域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主持参与项目等)、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作品或成果以及科研计划书。
3、专业课二: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硕士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单(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展示)、以及申请人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综合测试复试(100分):主要考查申请者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科研兴趣与潜力;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个人心理健康状况、逻辑思维、综合表达与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也重点考查考生参与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及各项比赛、个人特长与未来研究方向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规则
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六、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进入考核复试考生名单、考核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八、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418, 谢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802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一、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