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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2014年9月10日审议通过)
根据《关于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制定设计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学校文件基础上,补充如下:
1. 报考生源为985高校、211高校和免试保送生可以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2. 根据学院招生的考生的人数(设计学13人,工业设计工程22人,艺术硕士13人),分专业排名,按照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1:2:1的比例,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干个批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批次,确定一等奖学金的名单。直到名额使用完成。如果该批次一等奖学金名额少于4人,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业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
3. 剩下的奖学金名额中,只有1名为三等奖学金。拟在国际合作班中遴选复试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最差一人作为三等奖学金。
4. 成立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人可
成员:赵江洪、季铁、谭浩、孙建中、肖月华、学生1人
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行政会议共同解释。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