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接收2015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生相关规定

Bulletin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接收2015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生相关规定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接收2015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生相关规定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14年9月10日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确保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招生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于8月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以及湖南大学2014年8月22日《湖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行政会议讨论和研究决定,制定《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接收2015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生相关规定》,作为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对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进行遴选的依据。

 一、基本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 学业成绩要求

(1)毕业院校为国家“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在院系的前15%。

(2)其他院校要求成绩排名为所在院系的前10%,且获得重要设计大赛奖励(需提供作品和获奖证书)。如为集体获奖需排名前2名。

 二、申请办法

2014年9月10日起,设计艺术学院开始接收可能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包含《湖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需要提交的材料、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文件、个人作品集等)。邮寄地址:410082 长沙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538房 龙丽。联系电话:0731-88822418。

学院将在收到相关材料3-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通知考生进行电话面试或现场面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面试完成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同学,并向同学寄送《面试通过通知》。获得该通知的同学,一旦确认了待录取,将直接获得保送生资格。

获得该通知的同学请在9月26日-10月15日期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或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其它

1. 鼓励跨专业申请。下述学科跨专业报考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1)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2)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

(3)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4)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

(5)艺术学门类下各一级学科专业

2. 鼓励国家“985”工程院校同学申请。在同等条件下, 985院校的申请予以优先。

3. 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均可获得一等奖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学院的评定结果为准。

 

未尽事宜,由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4.9.10

 

Welcome!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