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类别代码: 135700 授予 设计 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对专业设计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立足科技变革和社会转型,着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与未来导向的、独立思维与团队精神的、设计创新能力协调发展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高层次设计应用型领军人才。本专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思维方法和设计基础知识,熟悉设计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对于设计产业前沿发展具有一定了解,能够面向产学研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成为具有创新探索能力和理论实践一体化的综合性专业设计人才;
(三)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具有高水平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关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技术趋势和最新成果,广泛开展跨学科、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能够对设计、艺术、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整合运用并完成创新作品,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敏感性,坚定的原创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理论实践结合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水平艺术创造能力,以及独立承担设计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形成面向未来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思维,广泛了解智能化与数字化等新兴技术与系统,深入理解文化及美学内涵、通过设计驱动科技、社会、文化、环境与经济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方向
无下设专业领域,不再区分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的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以延长2年。
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达到提前毕业标准,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答辩,但硕士阶段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年。
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后,确因特殊情况在基本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业,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时间,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学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倡导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自主化教学,重视实践与应用,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和国际评估的有机衔接。实行双导师制,由1名校内学术导师和1名校外行业产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其中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针对性指导,校外行业产业导师承担和参与实践性课程教学及实践训练、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环节指导工作。
五、学分要求
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总学分为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5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如下:
培养类型 |
总学分 |
课程学分 |
必修环节学分 |
公共课 |
专业基础课 |
选修课 |
专业实践 |
开题报告 |
中期考核 |
硕士生 |
42 |
5 |
21 |
9 |
6 |
1 |
0 |
六、课程设置
课程 性质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公 共 课
|
26001M |
思政课一 |
2 |
秋、春 |
考试 |
必修 |
20004M |
研究生英语 |
2 |
秋、春 |
考试 |
必修 |
26002M |
思政课五 |
1 |
秋、春 |
考试 |
选修1门 |
20003M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秋、春 |
考试 |
26004M |
思政课三 |
1 |
秋、春 |
考试 |
25278M |
汉语 |
3 |
春 |
考试 |
国际研究生必修 |
25280M |
中国概况 |
2 |
秋、春 |
考试 |
国际研究生必修 |
专 业 基 础 课 |
B2008002M |
中外艺术设计流派 |
2 |
秋 |
考查 |
修读21学分 |
B2508001M |
AI+设计创新 |
4 |
秋 |
考查 |
B2508002M |
设计心理学 |
3 |
春 |
考查 |
B2508003M |
智能产品与服务设计 |
4 |
春 |
考查 |
B2508005M |
设计调研与职业发展 |
4 |
秋、春 |
考查 |
B2508006M |
创新实践与专业发展 |
4 |
秋、春 |
考查 |
选 修 课 |
B2008006M |
体验与服务设计方法 |
2 |
秋 |
考查 |
选修不低于 9学分 |
B2008024M |
场景、空间与智慧城市 |
2 |
秋 |
考查 |
B2508007M |
参数化设计 |
3 |
春 |
考查 |
B2508008M |
未来与设计思辨 |
3 |
春 |
考查 |
B2508009M |
社会创新设计方法与实践 |
3 |
秋、春 |
考查 |
B2508010M |
国际创新工坊 |
3 |
春 |
考查 |
B2508011M |
文化遗产与数字化创新 |
3 |
春 |
考查 |
B2508012M |
数字文化消费研究 |
2 |
秋 |
考查 |
B2508013M |
大模型应用与生成艺术 |
3 |
秋、春 |
考查 |
B2508014M |
文化体验与数字空间 |
3 |
春 |
考查 |
B2508015M |
机器人设计与艺术 |
3 |
春 |
考查 |
B2508016M |
游戏与娱乐设计 |
3 |
秋、春 |
考查 |
B2508017M |
设计标准与知识产权 |
3 |
秋 |
考查 |
B2508018M |
时尚与品牌设计 |
3 |
春 |
考查 |
B2508019M |
视觉文化当代艺术 |
3 |
春 |
考查 |
选 修 课 |
B2508020M |
数字影像艺术 |
3 |
春 |
考查 |
|
B2508021M |
设计研究方法 |
2 |
春 |
考查 |
B2508004M |
职业素养与实践成果 |
1 |
秋、春 |
考查 |
25020M |
高阶人工智能通识 |
2 |
秋 |
考查 |
25021M |
智能前沿 |
2 |
秋、春 |
考查 |
25022M |
面向未来的机器人 |
2 |
秋、春 |
考查 |
25023M |
科技创业管理 |
1 |
春 |
考查 |
补 修 课 程 |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阶段相关专业课程, 不少于2门,不计学分 |
类型 |
环节名称 |
时间节点要求 |
学分 |
必修 环节 |
专业实践 |
自第四学期起进行 |
6 |
开题报告 |
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 |
1 |
中期考核 |
开题报告合格后半年内完成考核 |
0 |
七、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践。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非全日制研究生结合岗位开展专业实践。积极鼓励研究生在企业、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进行设计创作的实习,同时也可以采取设计实践(如采风创作、专业创作)或结合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平台等形式完成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按照学校专业实践管理细则执行,考核合格后计6学分。
(二)开题报告。考核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具体参照学校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开题有关规定执行。3年学制研究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2年学制研究生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通过后计1学分。
(三)中期考核。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能力、开题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展等情况,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继续开展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具体参照学校中期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在开题合格后半年内完成,不计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半年后允许答辩。
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研究生应根据学术规范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撰写规范和流程按照全国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及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规范有关文件执行。学院组织3-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或应用研究部门的同行专家),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是否合格。
(一)学位论文
按照全国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设计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考核由“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设计)和“专业学位论文”两部分组成。
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设计),是学位申请人通过展示包括“毕业设计创作实践项目”在内的系列设计实践成果,体现申请人专业认知能力、创意能力、表达能力以及技术应用等综合能力,应具有创新性和系统性。
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论文”,是结合“毕业设计创作实践项目”,展现学位申请人针对特定项目的设计问题和挑战,如何运用适用理论和应用研究,创造性分析、重构和解决问题,并对项目研究和实践的过程和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的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实践成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就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已经实现实施应用、或通过专家的鉴定或评审的、具有原创性和实践推广应用价值的高水平实践成果,通过向学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以通过实践成果答辩的方式申请学位。
实践成果应依托国家和区域需求和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维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需要,源于设计研发和设计项目实践,鼓励创新性与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实施等。
实践成果的形式主要包括:依托实际项目完成的设计方案、实体产品或原型机、媒体作品、展览展示、可视化演示等,制作及展示形式、工具、技术和方法合理,完成度高,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证明其具有艺术性、推广应用价值和可行性。其他形式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其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国际研究生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国际汉语能力标准相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