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 140300 授予 工学/艺术学 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对设计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着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与未来导向的、独立思维与团队精神的、学术研究与设计创新能力协调发展的新时代经世致用设计领军人才,成为21世纪创新领导力的核心,构建文化科技融合交叉的协同智能设计体系。本学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掌握扎实的设计理论基础与研究能力,能够面向复杂问题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胜任设计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成为具有设计思维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广泛涉猎国内外有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具有跨学科与跨文化的知识获取能力、信息整合能力、学术鉴别能力与辨证思维能力,形成独立的设计价值观;
(三)成为文化科技融合型人才,形成面向未来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思维,广泛了解智能化与数字化新兴技术与系统,并做出创新性研究成果,通过设计驱动科技、社会、文化、环境与经济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方向
未分设二级学科,不再区分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直接攻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7年,其他类型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6年。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的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以延长2年。
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达到提前毕业标准,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答辩,但博士阶段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年。
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后,确因特殊情况在基本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业,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时间,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学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科研训练、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研究兴趣和发展取向,指导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采用学科交叉基础上的人才培养方式的分类管理,在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阶段,由导师结合学生学历背景与培养方向确定研究方向,导师和学生共同确定学位授予类别(工学或艺术学),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授予学位类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可更改。
五、学分要求
普通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总学分为1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2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直博生毕业要求总学分为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2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所有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全校研究生开课目录中,跨学科选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计入学科基础课或选修课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如下:
培养类型 |
总学分 |
课程学分 |
必修环节学分 |
公共课 |
学科基础课 |
选修课 |
文献阅读 |
学术活动 |
社会实践 |
资格考试 |
开题报告 |
中期考核 |
预答辩 |
普通博士 |
16 |
2 |
6 |
4 |
1 |
1 |
1 |
0 |
1 |
0 |
0 |
直博生 |
36 |
7 |
14 |
11 |
1 |
1 |
1 |
0 |
1 |
0 |
0 |
六、课程设置
课程 性质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公 共 课 |
26001D |
思政课二 |
2 |
秋、春 |
考试 |
所有博士生 必修 |
26001M |
思政课一 |
2 |
秋、春 |
考试 |
直博生必修 |
公 共 课 |
20004M |
研究生英语 |
2 |
秋、春 |
考试 |
直博生必修 |
26002M |
思政课五 |
1 |
秋、春 |
考试 |
直博生选修 1门 |
20003M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秋、春 |
考试 |
26004M |
思政课三 |
1 |
秋、春 |
考试 |
25278D |
汉语 |
3 |
春 |
考试 |
国际研究生必修 |
25280D |
中国概况 |
2 |
秋、春 |
考试 |
国际研究生必修 |
学 科 基 础 课 |
A2508001D |
智能与交互研究方法 |
3 |
秋 |
考查 |
所有博士生必修 |
A2508002D |
设计前沿专题研究 |
3 |
春 |
考查 |
A2008002M |
中外设计流派 |
2 |
秋 |
考查 |
直博生必修 |
A2008003M |
设计研究方法 |
2 |
春 |
考查 |
A2508001M |
人工智能与设计创新 |
4 |
秋 |
考查 |
选 修 课 |
A2008003D |
批判性与历史性研究 |
2 |
秋 |
考查 |
所有博士生选修不低于 4学分,其中跨学科选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 |
A2508003D |
HNU设计系统与方法 |
2 |
春 |
考查 |
A2508004D |
定量定性研究方法 |
3 |
秋 |
考查 |
A2508005D |
人-机器人交互技术与设计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6D |
AI大模型技术与设计应用 |
3 |
秋、春 |
考查 |
A2508007D |
设计科学与交叉研究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3M |
智能装备设计 |
3 |
春 |
考查 |
直博生选修不低于7学分(含跨学科选修课程) |
A2508004M |
智慧出行设计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5M |
未来体验设计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6M |
智能人因设计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7M |
文化数字科技 |
3 |
春 |
考查 |
A2508008M |
智能生成设计 |
3 |
春 |
考查 |
选 修 课 |
A2508009M |
可持续设计方法 |
3 |
春 |
考查 |
|
A2508010M |
生态系统设计 |
3 |
春 |
考查 |
A2508011M |
未来与设计思辨 |
3 |
春 |
考查 |
A2508022M |
国际创新工坊 |
3 |
春 |
考查 |
A2508021M |
社会创新设计方法与实践 |
3 |
秋、春 |
考查 |
A2508002M |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
1 |
秋 |
考试 |
25020M |
高阶人工智能通识 |
2 |
秋 |
考查 |
25021M |
智能前沿 |
2 |
秋、春 |
考查 |
25022M |
面向未来的机器人 |
2 |
秋、春 |
考查 |
25023M |
科技创业管理 |
1 |
春 |
考查 |
补 修 课 程 |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硕士阶段相关课程 |
不少于2门,不计学分 |
类型 |
环节名称 |
时间节点要求 |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
1 |
学术活动 |
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
1 |
社会实践 |
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
1 |
资格考试 |
普通博士和硕博连读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 直博生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 |
0 |
开题报告 |
普通博士和硕博连读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 直博生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 |
1 |
中期考核 |
开题报告合格后一年内完成考核 |
0 |
预答辩 |
提出学位申请前1-3月内完成预答辩 |
0 |
七、必修环节
(一)文献阅读。研究生应完成学院规定及导师指定的国内外相关文献阅读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阅读范围涵盖本学科经典著作、前沿研究论文、国际会议报告、高质量学位论文等。文献综述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涵盖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鼓励导师定期组织以文献阅读为主题的交流研讨活动。导师负责对研究生文献阅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文献阅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合格计1学分。
(二)学术活动。研究生每学期应参加至少3次高水平学术讲座、学术论坛或学术会议,其中包括至少1次校内高端学术讲座。博士研究生应参加所在学科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在学术会议上以口头报告等形式交流学术成果。研究生应撰写学术活动总结,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经导师审核认可后,交学院审核备案。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研究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可直接认定学术活动环节合格。学术活动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合格计1学分。
(三)社会实践。研究生应深入了解本学科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增强将学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社会实践包括研究生结合研究开展的创新创业、社会调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挂职锻炼等活动,鼓励研究生赴高水平科研机构、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科研实践。研究生应参加至少2次社会实践,鼓励硕士研究生开展社会调查、科研实习、学术服务、教学实践、设计扶贫等实践活动,提倡以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活动。针对工学学位的社会实践环节,以设计工程实践为基础;艺术学学位的社会实践环节,以设计艺术创作为基础。学院负责社会实践的考核。社会实践应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实践活动的时间、地点,简述实践成果和收获,经导师审核认可后,交学院审核备案。社会实践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合格计1学分。
(四)资格考试。考核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具体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普通博士和硕博连读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直博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不计学分。资格考试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五)开题报告。考核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参照学校学位论文开题有关规定执行。普通博士和硕博连读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直博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通过后计1学分。
(六)中期考核。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学术研究能力和开题后学位论文进展等情况,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具体参照学校中期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在开题合格后一年内完成,不计学分。中期考核合格一年后允许答辩。
(七)预答辩。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导师应参照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相关规定组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的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程序。预答辩在博士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前1-3月内完成,不计学分。
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应与设计学科前沿领域相关,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在设计学科领域做出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已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表达清楚,论证严谨,引文准确、全面,行文规范;
(四)研究生应根据学术规范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五)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流程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六)设计学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取得满足学位授予要求的学术成果。送审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送审未通过者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执行。本要求不得以其它方式和条件进行替代。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其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国际研究生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国际汉语能力标准相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