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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细则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135号),为保证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成绩评定与数据存档,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1.选题

 设计艺术学院毕业设计选题采用“实题实做、一人一题”的原则。毕业设计选题应来源于学校或企业真实的科研项目或生产项目,由学院专任教师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教务系统发布。为保障毕业设计工作质量,每个选题限1名学生选择,以师生在教务系统双向确认的结果为准。

教师在系统确认学生选题后即成为学生毕业设计导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负有指导责任,毕业设计期间与学生的指导交流不得少于1小时/周。为保障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质量,每个导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4人。上年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评优的,或有较好项目基础和协作团队的,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可适当增加。上年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未通过导致学生没有按时取得学位的,相应扣减次年指导学生数量。

2.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期间,学院将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原则上,学生需返回学校以答辩形式回报毕业设计阶段性成果。有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的,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同意后,可申请线上答辩。无故缺席中期检查的,取消最终答辩资格。

中期答辩被答辩组认定为后10%的同学,将给予黄牌警告。受到黄牌警告的学生,若最终答辩成绩未超过80分,则在答辩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扣10分。

3.展览

毕业答辩前,学院将统一组织毕业展览。展览是毕业设计的核心环节之一,无故缺席展览的,取消最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展公共区域的布展费用由学院承担,学生展位的布展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学院每年对学生毕业设计模型制作及布展工作给予补贴,补贴额度视当年教学经费预算情况而定。展览期间,学院将统一组织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学生毕业设计导师不得同时担任学生评阅教师。

4.答辩

毕业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分多个答辩组进行。每个答辩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总人数不少于4人。答辩采用导师回避原则,毕业设计导师不得同时参与其指导学生的答辩。

5.成绩评定

5.1毕业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学校要求,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老师成绩、评阅成绩以及答辩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

5.2毕业答辩成绩评定

毕业答辩环节,答辩组可采用协商制方式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整体评价,给予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后,答辩组全体老师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未经答辩组组长许可,其他老师不得向任何学生披露答辩成绩。

5.3成绩复议与提交

若答辩成绩与指导老师成绩或评阅成绩有较大差异(比如,两项成绩相差超过20分,或答辩成绩不及格),学院将组织对指导老师成绩或评阅成绩进行复议。复议通过后方可提交成绩。学生或教师对成绩评定有争议的,可继续向学院教学委员会申请复议。

5.4 优秀毕业设计的选送

答辩后,各答辩组可提名优秀毕业设计,但提名数不得超过答辩组学生总数的20%。学院教学委员会将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指标对各答辩组提名的优秀毕业设计进行二次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保送学校。

6.学术不端的预防与处理

为了有效预防毕业设计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生需将毕业设计按要求上传至教务处网站及学院图钉墙网站(https://pinwall.cn)进行备案和公示。原则上所有毕业设计应通过图钉墙向全网公开,作品相关单位或个人与湖南大学签订了保密协议的除外。

考虑到学校现有的查重系统无法有效处理毕业设计图稿类数据,暂不要求学生提交查重报告。经查实若学生毕业设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学校学术不端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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