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本学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
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成绩(按
百分制)。
4.成立以本学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为成员的考核复试小组,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并给出成绩(按百分制),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二、材料审核
(一)选拔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生与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2024级直博生已通过推荐免试完成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考核、复试;硕博连读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复试。
(二)报考条件、材料审核
通过学院材料初审的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寄送到如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牌楼路湖南大学南校区设计艺术学院桃子湖D3-102行政办,谢老师 0731-88822418
具体申请材料请参阅《2024年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http://design.hnu.edu.cn/info/1031/8316.htm。
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第一批2023年1月2日,第二批2024年4月22日。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如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核、复试阶段的考生可申请调整报考导师。
三、考核与复试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学院将组织闭卷笔试考试。笔试形式:撰写快题论文。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评价考生本科、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及比赛获奖情况。
(三)复试内容
结合考生作品集、现场问辩等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结合。
2.考核、复试时间:
第一批:2024年1月8日。
第二批: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
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QQ群消息。
3.考核、复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桃子湖展厅、党员活动室
4.请考生通过实名验证申请加入QQ群 645369053“2024博士生报名”,届时将在QQ群中通知复试相关事宜。
注: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已缴纳报名费)的博士考生方可进行准考证打印及复试费缴纳,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完成打印并缴费。具体信息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QQ群通知。
四、录取规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院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与导师意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五、录取和公示
1.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六、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对考生的要求
1.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418, 谢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802
十、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2024年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进入考核与复试考生名单(第一批)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