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 Details
-
2011-04-18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20两周(2011年6月26日——2011年7月8日)。为提前充分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课程清单,将进入考试周的课程清单反馈回教务处课程服务科(办公楼113),纸制版,需学院盖章。截止日期为第9周星期四(2011年4月21日)。
第15周星期六(2011年6月4日)以后结束的课程要求进入考试周进行考试,原则上要求每个行政班学生至少有两门课程进入考试周进行考试。
2、 提前考试的申请流程为:任课老师填写《湖南大学课程考试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教学秘书每周一次(第15周办理最后一次)集中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理,不接受任课教师单独申请办理。
南校区办理地点为办公楼112。
北校区办理地点为财会楼412。
申请表请注明考试班级人数和总人数,一式三份,一份存任课教师和学院,一份存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一份存教务处课程服务科(前进楼107)用于开通成绩录入权限。
3、 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第13周星期四(2011年5月19日),提交两套纸制试卷并提供电子版。提前考试的课程考试试卷至少于考前两周提交。
南校区的试卷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课程服务科(前进楼107)办理。
北校区的试卷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北校区财会楼412)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上午。
4、 领取试卷。
提前考试的试卷(南北校区),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课程服务科(前进楼107)领取试卷。
进入考试周的试卷,北校区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北校区财会楼412)领取;南校区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课程服务科(前进楼107)领取。
5、 成绩录入工作。
提前考试的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时间为考试日后两周内,考试周考试及其它考核课程的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2011年7月16日。
逾期未录入成绩所产生的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 考后试卷提交。
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将批阅过的试卷提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提前考试课程的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日后三周内,考试周考试课程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周后一周内。
逾期提交试卷的请各学院登记并报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办公楼111)。
教务处
2011-4-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