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12月3日学术委员会小组工作会议决议的通告

Bulletin

关于12月3日学术委员会小组工作会议决议的通告

12月3日我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了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了我院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存在的若干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计艺术学院专任教师申请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授课资格的决议

为了提高专业必修课程的授课质量并引入竞争机制,根据教务处相关精神,学院专业必修课程原则上将安排两人以上教师“挂牌授课”,学院也欢迎各专任教师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积极申请承担相关专业必修课的教学任务,但必须获得相应的授课资格。专任教师若向院学术委员会申请本科培养计划中专业必修课程的授课资格,应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 拟授课程教学大纲
  • 拟授课程课堂教案/讲义
  • 拟授课程教材

院学术委员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议后,将根据审议情况安排试讲,并最终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该课程的授课资格。排课时,本科教学相关负责人将综合考虑任课教师的授课资格和授课经历,且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将优先排给具有授课资格的年轻教师。

二、关于调整工业设计专业必修课“文字设计与编排”与艺术设计专业必修课“文字设计”及“编排设计”的决议

为了进一步梳理“文字设计与编排”、“文字设计”及“编排设计”三门课程的关系,避免课程体系碎片化,学术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将在下一次培养计划修订期间,将上述三门课程调整为“文字设计与编排I”和“文字设计与编排II”两门课程。其中,文字设计与编排II为文字设计与编排I的高阶课程。对于工业设计专业,“文字设计与编排I”为必修;而对于艺术设计专业,则两门均为必修。两门课程学时、学分及教学内容等详细设定将在下一次培养计划修订时明确。届时,欢迎各相关任课老师就这两门课程提出自己的看法。

三、关于合并“交互设计模块”与“传播设计模块”的决议

为了整合师资力量,强化课程优势,进一步建设符合市场需求课程模块,学院将在下一次培养计划修订时,将“交互设计模块”与“传播设计模块”合并为“数字传播与交互设计模块”(暂定名)。新的课程模块将更关注基于数字媒体的产品设计与服务创新这一领域,着重培养学生以人为中心的设计、交互设计模式创新、影像语言表达等核心能力,并为学生研究生阶段在数字产品与服务、新一代人-车界面、智能化家用电器、互动媒体展示等领域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新的模块将整合原“交互设计模块”与“传播设计模块”的师资,并同时向工业设计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开放。更多关于新模块的详细设定将于下一次培养计划修订时明确。届时,欢迎各相关任课老师此新模块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关于调整设计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的决议

针对设计艺术学院2010年制定的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和部分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建议,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做出如下调整:

  1. 科学学位设计艺术学专业、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领域)的专业方向设置调整为:
    • 设计系统与设计研究
    • 数字媒体与识别设计
    • 设计史论及设计战略
    • 环境艺术设计
  2. 专业学位MFA(艺术设计领域)的研究方向保持不变。

五、关于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相关事宜的决议

为确保科学学位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自2010级科学学位研究生开始,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相关规定,针对科学学位学术型研究生的论文发表,做出如下规定:

  1. 科学学位学术型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在国内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或《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所规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家小组审查一致通过,才能进行答辩。
  2. 发表在CSCD、CSSCI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的可以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家小组审查。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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