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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的实际情况,设计艺术学院于2012年3月14日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定《设计艺术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现予颁布实施。
一、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的规定,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结合设计艺术学院特点,重新划定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报考学科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备注 |
设计艺术学[130500] | 350 | 55 | 100 | 与学校分数线相同 |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 345 | 55 | 90 | 重新划定分数线 |
艺术硕士[1351] | 340 | 50 | 95 | 与学校分数线相同 |
二、复试
1. 复试小组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专业综合面试开始前进行公布。
2.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测试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3. 专业综合面试
(1)基本内容与要求
专业综合面试总分分值10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设计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①外语口语测试,20分
②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30分
③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
④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的记录应保存,改动之处应由评分人本人签名。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语应经过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给出。外语口语测试应录音,并保存原始录音材料备查,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问答还应在记录栏目中尽可能详细记录,记录人须签名。
参加面试时,考生需要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设计作品集、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2)具体工作安排
3月23日上午8:30,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学院532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⑤准考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带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学院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单》)。
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的核心期刊;辅修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完后到指定地点排队面试,面试请带个人作品集。面试完可去二楼机房调试复试所需的电脑,调试完贴好写上名字的标签;也可自带笔记本,在机房统一考试。
3月24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外语听力测试
3月25日上午9点——15点30分(学院提供午餐,不能离开考场)
产品、平面方向考生到二楼机房参加复试,环艺方向考生到指定的画室参加考试,自带绘图工具和2号图纸。
体检遵照学校安排执行。
(3)成绩公布
学院将在考试并完成阅卷后,在网上或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最后总成绩排序。
五、录取与调剂
1.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院录取人数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数内。在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设计艺术学[130500]” 复试合格但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可进行专业调剂。接收调剂录取专业为“艺术硕士[1351]”,可进行调剂录取人数根据“艺术硕士[1351]”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名额确定。
3. 参加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需要在复试排名公布后,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参加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补充。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