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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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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选拔具有培养潜力及拔尖创新的优秀生源,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复试分组:
   第一组:  设计历史与理论方向、设计文化与社会创新方向(学院542)
   第二组:人机交互与产品设计方向、工业设计方向(学院544)
   第三组: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建筑学院办公室)

       二、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我院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请于3月17日上午8:30携带以下材料到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4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到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交报考学院存档),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要求双面打印):
       复试前考生须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期间须携带的证件及提交的材料
       1)、证件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提交的材料:
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交报考学院存档),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是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外校教授、专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个人设计作品集;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2、综合面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三、录取工作
       1、复试充分发挥导师的招生录取自主权。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和导师录取建议,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和经过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查后确定的导师招生限额内,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导师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时间:普通招考考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7—18日,招生资格审核制、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拟录取博士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6日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东方红广场往后走约200米)
       咨询电话:88822339       
       体检流程:       
      1. 缴纳体检费50元 /人,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地点: 南校区医院财务室;
      2. 体检表上贴1寸近照,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抽血检查时间:上午8:00 — 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4. 体检时间: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工作完毕后,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湖大研字[2010]25号文)组织博士生指导教师缴纳资助基金。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资格。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录取时必须签署定向协议书。

       六、其他未尽事项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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